近年来,医美行业蓬勃发展,旺盛的需求促进了市场发展,也催生了不少行业乱象。有些不法分子为获取高额利润,售卖假冒医美产品。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假药罪案,共判处24名被告人二年至七年不等刑罚。
案情简介
李某通过某网店购买了10支肉毒素注射药剂,可注射后李某感觉身体不适,认为自己购买到了假冒肉毒素药品,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被告人周某、李某、朱某、杨某等人为非法获利,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周某租赁的工厂生产“圈粉”、“真空绿”45351瓶,并以药品肉毒素的名义对外销售。其中,周某负责提供资金、生产和销售,而杨某等人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原料供应。案发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处扣押涉案产品共计42351支,另有3000瓶假冒肉毒素流向市场。经查,周某等人生产、销售金额共计36万余元。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涉案产品均未检出A型肉毒毒素成分。
桦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李某等人在明知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的注射用肉毒素药品的情况下,仍向美容客户及美容机构出售该假冒伪劣药品,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据此,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周某等24名被告人刑罚。
法官提醒:肉毒素在医疗美容市场需求大,正规产品价格较高,而非法产品成本低,不法分子受巨大的利润空间驱使,不惜冒险从事非法活动。广大群众务必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尤其在进行医疗美容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者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室的综合医院就诊。切忌因轻信广告宣传而草率决定,对于使用的美容类相关药品,应特别询问该药品的来源以及是否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在发现可疑“药品”时,应及时举报反映。
初审 白璐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