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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意渐浓 “执”暖人心——桦甸法院开展“冬日暖阳”小标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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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3:36:58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动涉民生案件及小标的案件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冬日暖阳”小标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集中攻坚打击了一批难以联系或拒绝联系以及拒不履行判决的被执行人。

  执行过程中,干警们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逐一“登门拜访”,因案施策,依法运用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规避、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01

执行现场一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聂某,但其均以人在外地为由拒不露面。在得知聂某返乡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到其家中蹲守,最终找到聂某。执行干警耐心向聂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又劝导其从孩子成长角度考虑,切实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聂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于当日将拖欠的抚养费凑齐一次性履行完毕。

02

执行现场二

  在另一起涉名誉权纠纷中,执行内容是被执行人申某需在微信朋友圈连续发布对执行人高某的道歉声明七日且所有人可见,并给付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申某对其展开说服教育,申某给付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同意按照执行干警编辑的道歉内容发布朋友圈。然而,执行干警却发现申某答应履行判决背后藏有“套路”。申某并没有使用原有微信,且还在原编辑的道歉内容中擅自添加不实内容。执行干警要求申某予以更正,然而其态度蛮横、振振有词,称自己付了赔偿款,也发了朋友圈,已经履行完全部义务了。几次劝告无果后,执行干警决定对其拘留并罚款。申某看到罚款决定后立即后悔,并承诺马上履行判决。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监督下,申某按照要求发布了朋友圈。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桦甸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完善执行举措,推进小标的案件执行提质增效,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初审 王鑫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