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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意渐浓 “执”暖人心——桦甸法院开展“冬日暖阳”小标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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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13:34:07 打印 字号: | |

  初冬时节,寒意渐浓。晨起白雾,窗上冰霜。清晨,伴随着凛冽的寒风,桦甸市人民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局干警已集结完毕。“桦甸法院‘涉民生、小标的’执行专项行动正式开始!”在执行局局长李刚的指挥下,各执行团队紧密配合,迅速出动,全面打响冬季执行第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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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现场一

  2021年,胡某向刘某借款并出具借条,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20,000元,利息为每月500元,借款期限为2021年3月13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止,于某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条中签字并捺印。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于某自认其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判决生效后,胡某、于某未给付上述欠款,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专项行动第一小组驱车赶到胡某家中,胡某一开始企图通过打感情牌蒙混过关,后又用其他借口拖延履行义务。针对被执行人故意赖债行为,执行法官告知其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慑于执行威力,胡某当场将欠款凑齐,全部偿还给刘某,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02

执行现场二

  鞠某在李某处承揽运输材料工作,并雇佣王某为其运输混凝土料。2022年,王某在装卸混凝土过程中,因操作不当,从车上掉落摔伤。事故发生后,鞠某将王某送至医院治疗,王某先行垫付医疗费10万余元,鞠某一直未给付相关费用,人也消失不见。后王某将鞠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几经周折找到了鞠某联系方式,鞠某在电话里表示同意一周后给付。然而还款期限到期后,当法官再次联系鞠某时却发现其电话关机,又一次玩起了失踪,案件进入了瓶颈期。借着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契机,执行法官重新梳理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鞠某的户籍地为桦甸市某小区,于是尝试到该小区寻找鞠某行踪。功夫不负有心人,鞠某果然在该小区出现,执行法官当场将其控制住,并拘传至法院。经执行法官督促后,鞠某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官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的第三天,鞠某的家属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该案件顺利执结。

   桩桩小事关民生,件件案件连民心。下一步,桦甸法院将继续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惩拒执行为,规范运用各项执行措施,全力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初审 白璐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