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是百姓的命根子,是农民的重要经济来源。但辛苦耕种收获的粮食被买方收购后,迟迟收不到卖粮款,这应该是农民最担忧的大事。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金沙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拖欠粮款的买卖合同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董某原经营收粮、运粮生意。2020年春,作为同乡远亲的许某托董某出售自家的4万斤玉米。但在董某将许某的玉米运至粮库后,粮库老板未能当场给付玉米款,让董某先回家等待。然而一段时间过去,粮库老板一直未联系董某,后来得知该粮库已经倒闭,而粮库老板也逃之夭夭,这笔玉米款随即也“石沉大海”。为让许某放心,董某为许某出具了欠条,之后又陆续给付许某部分玉米款,但仍尚欠2.7万余元未给。许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将董某诉至法庭。
初审 白璐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