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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不慎毁耕地 法院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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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茹玉  发布时间:2024-11-18 10:35:5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金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修建排水沟意外毁田引发的健康权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2024年7月,某石场在修建排水沟时,意外将附近农户迟某家部分耕地淹没。眼看着田地被毁,迟某与当时施工作业的赵某发生争执。赵某为保留证据,拿出手机对事发地进行拍摄,而迟某将其手机抢夺后直接扔到水里,导致手机丢失,后又对赵某进行殴打。事后,赵某到医院进行治疗。经鉴定,赵某丢失的手机价值1200元,住院期间花费的各项费用共计1.4万元。赵某多次要求迟某赔偿各项损失,迟某均置之不理,辩称自己耕地也被淹毁,损失也应由赵某赔偿。双方经村委会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赵某将迟某诉至法庭。

  本着调解优先、实质解纷的原则,办案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鉴于双方分歧过大,办案法官一直耐心寻找双方信任支点,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同时针对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理、讲透道理、讲清情理,积极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明确自身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几经周折反复,双方最终放下了隔阂,均作出了一定让步,迟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1万元,对其被淹没受损的耕地亦不再主张赔偿,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初审 王鑫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