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手机租赁日益普遍,而且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青睐。然而,随之而来因手机租赁而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多。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八道河子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因手机租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5月,张某通过某手机租赁APP下单租赁了一台全新荣耀手机,签约价为5000元,约定分三期付款。几天后,租赁公司以快递形式向张某交付手机,随即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但张某自第一期交租日起就未支付过租金,且已逾期多日,其间租赁公司多次联系张某未果。后租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租金。
办案法官了解案情后,迅速与张某取得联系,其表示自己很羡慕身边朋友都使用高档手机,但苦于囊中羞涩没有充足资金购买,无意中看到某租赁平台可以租赁高档手机的信息,在未考量自身还款能力情况下,通过平台租赁了该手机。后因每月生活拮据,无力支付租金。法官向其释法明理,讲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告诫其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租赁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规劝张某量力而行,切勿过度消费,张某亦对自己“超钱消费”的行为后悔不已。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租赁公司与张某就欠款租金达成分期还款计划的一致意见,该起租赁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诉前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接下来,桦甸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高效、便民的工作理念,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法官说法:许多年轻人觉得网上租机方便、便宜,商品时髦,从而纷纷选择网上租机,但是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出租方和租赁方在进行交易时,都应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甚至有人到手后便想跑路,以为变更联系方式和住所地,玩失踪,商家就拿他们没办法。在对方失联、不配合、推脱的情况下,商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大年轻人要树立正确的信贷消费理念,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理性消费,切勿因为面子而盲目攀比、追求享受,进行超“钱”消费、过度消费,一旦无法按时还款,将对个人信用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
初审 王鑫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