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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受伤引纠纷 法官倾心调解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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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天慧  发布时间:2024-08-29 09:50:38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为我们调解,让我这么快就能够拿到赔偿款,谢谢......”原告李某连连道谢。
   2023年2月,刘某雇佣李某在某废品收购站从事劳务工作。作业期间,刘某在废品收购站院内开车调运设备,不慎将正在干活的李某砸伤。由于伤情严重,李某多次进行转院治疗。2024年初,李某之伤经鉴定为二级、八级、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刘某预先支付了36万余元医药费,而对于后期医疗费用双方发生争议,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于是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逐一联系各方当事人了解案情。李某认为此次事故应由刘某承担全部责任,而刘某称李某在知晓铲车设备存在故障的情况下,在铲车操作期间并未及时撤离到安全范围,未尽到注意义务,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为避免矛盾激化,妥善化解纠纷,法官在掌握双方争议焦点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先是关心问候了李某的现状,然后针对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积极搭建沟通桥梁。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各方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明晰案情,反复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承办法官耐心劝导,法理、情理双管齐下,最终就赔偿款数额及给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按约向李某支付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5万元。

   法官提醒:提供劳务者应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提升自身劳动技能和安全保障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接受劳务者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保障措施,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源头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初审 白璐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

 
责任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