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在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桦甸市人民法院干警走进桦甸市南楼山景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向景区来往群众发放了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单,介绍了“全国生态日”的设立背景和意义,同时联合林场工作人员一道为附近村民讲解了本地珍贵野生植物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及违法后果,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生产生活中注意甄别植物品种,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本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10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初审 王鑫
复审 张琳
终审 王继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