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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现场调 不误春耕护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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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闫茹玉  发布时间:2024-05-16 10:32:33 打印 字号: | |

土地纠纷现场调 不误春耕护民生

“谢谢法官,你们真是‘及时雨’,我们的矛盾化解了,春耕也没有耽误。”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金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案件。

张某与赵某系同乡邻里,2021年张某将30亩地承包给赵某种植玉米,并签订协议书。赵某因经济困难,承包至今一直没有给付租地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赵某给付租地款18600元及利息,并收回案涉承包土地。

 

了解案情后,办案法官决定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在保护涉农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土地经营权出租关系的稳定。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谈心”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解读涉土地纠纷的法律法规,耐心分析利弊得失,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同意将土地再承包给赵某一年,赵某承诺秋收卖粮后将承包地欠款及今年承包款一起给付张某。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桦甸法院始终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寻求小案办理“最优解”,坚持司法为民,以为民、便民、利民的切实举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下一步,桦甸法院将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积极开展涉农、涉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周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