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地邻起纠纷 “田间调解”保春耕
“王法官你看,就是这些榛子树,这些树苗四年也就只能长这么高一点,我跟她家要这些赔偿,真的不多!”
“我也没说我不赔,但是这树苗有大有小,还有自然死亡的,我不能认。”
三月末,虽已过春分,可在东北大地,寒风依然是刺骨的冷,正所谓乍暖还寒,春寒料峭。桦甸市人民法院八道河子人民法庭庭长王红波一行人走进田间地头,来到案件事发地开展实地勘查。
一年前,周某夫妻在备耕过程中不慎损毁了邻地王某的榛子林,双方因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后仍未果,后王某诉至八道河子法庭。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几次上门做调解工作,但双方仍达不成统一的调解意见。经委托鉴定机构对损毁的榛子树的损失数额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周某仍不认可。王某表示榛子树已经到了雄花开花的时节,希望纠纷尽快解决。
为避免邻里关系恶化,同时也不误春耕生产,法官再次做双方调解工作,现场勘查,家门口调解,把法庭“搬”到了当事人所在村委会。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争议颇大,互不相让。眼看双方对立情绪渐渐升温,办案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法,苦口婆心地为他们算了经济账、人情账。经过法官两个多小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地耐心劝说,双方心结得以打开,认识到了邻里邻居和和气气,不耽误春耕种地才是正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周某现场给付了部分赔偿款。一场纷争就此落下帷幕。
签字后,王某激动地对法官说:“感谢王法官不懈的努力,终于赶在春耕前把这个案子给了解了,回去我们就抓紧补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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