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桦甸市入民法院
公告
周世斌:
本院受理(2019)吉0282民初1816号原告吉林桦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周世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点十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七日